根据我院建设需要,拟对室内外建筑、装饰、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等工程设计含现场勘查、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同步提供施工交底、验收配合等技术支持,不含需专项资质的特殊工程设计,所有服务按中标降点率结算,全年总费用不超4.5万元,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小型基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
2.服务地点: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3.服务期限:1年
4.询价限价:服务总预算上限为45000元。
5.报价方式:本次报价采用“降点率”报价模式:投标人以国家及行业现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或行业发布的常规设计服务基准单价为基础,填报对应的优惠降点率,后续实际执行时,按对应设计服务的基准收费乘以(1-中标降点率)进行单笔费用核算,所有单笔费用累加后全年总额不得突破4.5万元的限价阈值。
二、服务范围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累计结算的设计费用提前达到4.5万元限额,或服务时间先行届满12个月,满足任意一个条件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无需继续履行剩余服务义务,已完成的合格服务按约定规则据实结算。
三、服务标准与要求
1、民用建设工程设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GF-2000-0209)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
2、专业建设工程设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 《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GF-2000-0210)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和最低保修期限应该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4、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限额设计,按发包人的要求落实投资控制目标。
5、设计文件满足施工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应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应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6、承包人进行设计修改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并负责通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
7、承包人在本项目各阶段施工开始前,按约定的分工,参与组织工程设计图纸技 术交底活动,答复有关技术问题。
8、除《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图纸或文件的标准份数外,发包人需要加印的,另行支付印制工本费。双方约定每张A0、A1、A2、A3、A4规格的工本费,加长图纸按长度折算为相应数量的标准规格图纸。
9、除合同已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派驻现场设计人员及支援人员的,需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分别约定收费标准,另行支付费用。
10、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11、承包人交付的成果必须符合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2、承包人交付的成果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
四、资质要求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汕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
2、具有独立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3、资质范围和等级的标准:投标人须具备承接设计任务所需要的土建、强弱电、给排水、空调、消防和装修装饰等专业技能,并且具有消防设计资格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五、提供报价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报名时须提供的文件及证明(全部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法人证件、资质材料等复印件、报价资料和服务方案,必须以密封加盖骑缝章的形式送达。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 6 月 25 日16:30前提供报价,逾期送达将不予接收。
2、报名及递交文件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片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总务科210,电话:0754-82904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