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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监控系统安装询价公告
2026/6/23 9:54:13

医务科紧急申请安装监控于新综合大楼电疗室(2台),新综合大楼团体治疗室(2台),新综合大楼抢救室(1台),旧病区综合精神科一科2台),综合精神科二科2台),综合精神科三科2台)于正念训练室中,康复科计算机辅助认知矫正治疗室(1台),康复科团体生物反馈治疗室(1台),康复科经颅重复磁刺激治疗室(1台)共14台监控。已经完成初步的网络线路规划和探头安装计划,实现制定地点的监控探头并网运行。含新旧机房新建主干光纤、网络交换、摄像头,辅料和施工费。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监控系统安装项目

2. 安装地点: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老院区康复科二楼计算机认知矫正治疗室,团体生物反馈治疗室,经颅重复磁刺激治疗室、综合精神科一科正念训练室综合精神科二科正念训练室、综合精神科三科正念训练室

3.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4. 询价限价:30000(请报价方根据附件清单自行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 服务方式:由乙方提供与监控安装项目相关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人工、施工机具及辅材,实行包工包料、包安装调试、包质量、包安全的整体交钥匙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线缆敷设、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培训等均由乙方负责。

 

、安装要求与技术标准

1. 覆盖范围要求:监控点位须覆盖病区治疗室,确保满足三甲评审对精神卫生机构安全监控覆盖的相关要求。

2. 设备性能要求:所有监控摄像头须为200万像素及以上高清网络摄像机,支持夜视功能,图像清晰度不低于1080P,保证全天候24小时稳定运行。

3. 线路敷设要求:

    光纤、网线及电源线须穿管保护,PVC管敷设应横平竖直、牢固美观。

    弱电线缆与强电线缆须分开敷设,避免信号干扰。

    室外或潮湿区域线路须做好防水、防潮处理。

4. 系统集成要求:新装监控系统须与院方新综合大楼监控系统兼容对接,实现统一平台管理、统一存储和统一回放。

6. 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全过程须做到工完料清,不得影响医院正常诊疗秩序,保护好现场原有设备和装修装饰。

 

、验收标准

1. 所有设备安装到位,线路敷设规范,标识清晰。

2. 全部监控点位图像清晰、无卡顿、无盲区,覆盖范围满足院方要求。

3. 系统与现有监控平台成功对接,录像存储正常,回放流畅。

4. 由院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质保与售后服务

1. 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乙方须免费更换或维修,并承担全部费用。

2. 乙方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一般故障修复不超过24小时。

 

五、提供报价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报名时须提供的文件及证明(全部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法人证件、资质材料等复印件、报价资料和服务方案,必须以密封加盖骑缝章的形式送达。报价截止时间:20266   23  16:30前提供报价,逾期送达将不予接收。

2、报名及递交文件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片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总务科210,电话:0754-82904592

 

附件:监控安装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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